晶华光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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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74232 证券简称:晶华光学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4 年 7-9 月财务报表和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7-9 月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4 年 7-9 月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7-9 月的财务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该审阅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 7-9 月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绍基、李运、徐友斌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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