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4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232 证券简称:晶华光学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尚需履行相关程序,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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