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232 证券简称:晶华光学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赫建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78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5-01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考虑及资本市场外部环境等因素,经公司认真研究和审慎论证后,决定调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拟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0,860,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反对股数 2,9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公司拟终止
申请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
(一) 8,973,000 75.45% 2,920,000 24.55% 0 0%
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红、谢懿宣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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