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232 证券简称:晶华光学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关于公司独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
公告编号:2025-030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 关于追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商业惯例;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且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追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6、 关于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广州市晶华精密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绍基、徐友斌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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