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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17:48:01 股吧网页版
华茂精密:网络投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公告编号:2026-061

证券代码:874233 证券简称:华茂精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
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工作,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公告编号:2026-061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设置会场,可以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公司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股东会,将在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参会方式。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第七条 公司应当核对并确认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中的股东会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及回避股东等相关内容。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公告编号:2026-061

第三章 股东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第九条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第十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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