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233 证券简称:华茂精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参考了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岗位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原因合理、依据充分,调整方法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4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尽责、客观公正,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续聘该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至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确认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至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至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将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海臣、苏海滨、于乾毅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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