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233 证券简称:华茂精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程序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5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水平参考了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经营业绩及岗位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5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更正原因合理、依据充分,调整方法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本次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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