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874233 证券简称:华茂精密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此议案经 2026 年 4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此议案经 2026 年 4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
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肇 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2007977575526。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华茂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Wahmou Precision Machine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卓越,永恒的追求。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数控系统、伺服装置制造及伺服液压技术、伺服压力机、汽车空气悬挂系统、自动化机械设备、热处理成套设备、电力电子产品及静电设备、检测机器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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