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二O二六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6 年 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健科”“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人,已会同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将问询函的落实情况逐条回复如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远大健康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Times New Roman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3、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一、业务与技术 ...... 3
问题 1.发行人研发能力及创新特征...... 3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64
问题 2.关于经营合规性...... 64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92
问题 3.经营业绩稳定性及收入真实性...... 92
问题 4.毛利率波动与营业成本核查...... 201
问题 5.存货真实性及准确性...... 251
问题 6.原材料采购真实性...... 281
问题 7.销售费用核算准确性...... 306
问题 8.其他财务问题...... 324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347
问题 9.募投项目必要性、合理性...... 347
问题 10.其他问题...... 378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1.发行人研发能力及创新特征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过滤材料均为自研,公司产品先后通过欧美等国家一致认可的 NSF 标准认证,公司产品 NSF 认证种类和认证产品数量为同行业领先水平,产品过滤性能可与世界知名企业三星、LG、GE 进行竞争。(2)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46.30%、51.71%、51.44%、54.46%,高于可比公司,
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3)公司 2025 年 6 月末研发人员数量为 31 人,较
2024 年末下降 12 人。2025 年 2 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徐浩离职。2025 年上半
年研发人员薪酬占比较上年末占比由 33.54%下降至 26.25%。(4)发行人的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跨境电商模式和海外仓储物流模式,以中国境内的品牌商或制造商为主导方,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并构建了“海外自营仓+平台仓+第三方合作仓”的仓储物流体系。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过滤材料的生产工艺及与行业通用技术的差异,列表对比说明公司产品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异同,核心参数与竞争对手对比情况,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位、竞争优势的具体体现,发行人相关产品在报告期内的产销量、对收入和利润的贡献情况。(2)结合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经营规模、产品结构、产品性能、研发投入及知识产权、业务系统、品牌影响力、市场份额等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的市场竞争优劣势及经营风险,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合理性。(3)结合公司各类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说明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及变化趋势,并说明分析测算的过程及依据;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产品及技术先进性等,说明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地位的情况。(4)说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原因,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离职后是否就职于发行人竞争对手;结合其在公司的主要负责领域、履职情况、工作年限、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及实际贡献,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发行人技术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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