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129
证券代码:874236 证券简称:华晟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相关规定,对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公司拟修订章程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29
三、《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文件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确认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娟、刘欣、张建中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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