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140
证券代码:874236 证券简称:华晟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所涉及更正内容未对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亦未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构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40
三、《关于更正公司定期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和内控评价客观、真实。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华晟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娟、刘欣、张建中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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