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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6:05:15 股吧网页版
欧朗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74238 证券简称:欧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交

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指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
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经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
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公司以及其他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长、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

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格式、时间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当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均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第五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应当依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规定定期轮换。

第七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事项外,公司还应当在年度报告中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以及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如尚未盈利,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八条 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和变化情况,以及相关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实施情况。

第十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中期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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