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74238 证券简称:欧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 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
员,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 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七条 内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向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九条 内审部人员配置不得少于 1 名专职人员。内审部的负责人应当为
专职并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
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按内部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内部审计事项予以保
密, 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三章 审计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
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协调内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年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 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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