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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7 16:06:00 股吧网页版
欧朗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874238 证券简称:欧朗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欧朗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公 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交所业务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
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北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及时向北交所
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职务信息、证券账户、持股情况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前;

(二)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五)北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北交所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六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六)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七)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和任期届
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
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
为基数,计算其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年内增加的,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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