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4 月 8 日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的规范运
作,增进医药市场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推进和指导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合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合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合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负责召集和
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合规委员会召集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余合规委员会委员推举一名委员行使召集人职责:若委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合规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委员召集和主持该次会议。
第六条 合规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合规委员会是防范公司商业贿赂等合规风险的管理组织,职责包括:
(一)研究和制定公司合规管理总体规划和具体计划;
(二)研究和制定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合规审核、合规培训、内部举报、合规管理体系监测等合规管理制度;
(三)组织和指导重大风险事件、合规事件的应对处理,组织开展合规调查并处理合规举报;
(四)监测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运行,组织开展评价、审计和优化;
(五)处理与外部监管方、合作方相关的合规事务;
(六)组织开展公司合规咨询、培训、考核、宣传和文化建设等工作;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合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其职责权限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后,
应形成单独的会议决议并连同相关议案一并报送董事会审核决定。
第四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九条 合规委员会按需召开。公司相关职责部门应做好合规委员会会议的
前期准备工作,及时提供与待审议的议案相关的背景资料、意见、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对合规委员会的工作积极配合,以便合规委员会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
要求召开合规委员会会议。
第十一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在保障委员充分表
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二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通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件
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五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含二分之一)出席方
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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