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30 17:42:18 股吧网页版
中健康桥: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西藏富融康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宗杰、西藏捷融康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三江搏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芳芳共
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由中健康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西藏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都经济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40300MA6T11M96J。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同意并于【】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的中文为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
CHINA HEALTH BRIDG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昌都经济开发区 A 区团结路 1 号,邮
政编码为 854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以患者为中心,以奋斗
者为本,长期坚持艰苦奋斗”,企业使命是“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卓越贡献”,企业愿景是“成为世界一流医药企业集团”,质量方针是“视药品质量如生命、以企业信誉为灵魂”。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
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预防性生物制品及诊断药品)、蛋白同化制剂批发;药品研究开发;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收购农副产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医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