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等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对外发言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三)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四)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六)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管理层;
(七)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渠道和平台;
(八)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九)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十)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及变动等情况;
(十一)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动。
第七条 除《公司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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