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北交所上市之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管理,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
制和监督活动。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
真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规范公司经营行为,
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内
部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作为董事会对公司审计监督工作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与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不受其他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配备若干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的审计人
员,审计人员应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内
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审计组成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
各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第九条 公司各内部相关机构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
碍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和报复。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予
以充分保证。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在实
施审计工作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五)经济责任审计,如高管离任审计;
(六)信息安全审计、IT管理流程审计、信息系统审计;
(七)内部员工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处理;
(八)采购、基建项目审计;
(九)其他专项审计。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部门有以下职权:
(一)有权查看本公司所有与审计活动相关的经营活动的记录、资产,有权询问相关人员;
(二)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审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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