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告编号:2025-085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10 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日期、地点、方式;
(二)拟审议事项;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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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项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需
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一)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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