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87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离职管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罢
免、解任等离职情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离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该董事离职后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离职董事应当配合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告编号:2025-087
第二章 董事的离职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
告,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因董事的离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因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离职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缺少足够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因独立董事的离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缺少足够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的决议通过之日
自动离职。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八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停止其职务。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追究
第九条 如董事离职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声明或者其他未尽事
宜的,离职董事应当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声明或者其他未尽具体事宜的具体内容及其后续履行计划等。
离职董事未履行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5-087
第十条 董事离职应当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包括:
(一)对未办结事务的详细说明和处理建议;
(二)移交任职期间管理的公司相关文件及印章、相关账号密码等;
(三)移交任职期间管理的公司资产;
(四)移交任职期间掌握的公司客户、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董事会根据公司及离职董事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其他手续。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助离职董事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董事在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董事职务影响或者干扰公司的正常经
营,或者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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