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874239 证券简称:中健康桥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业绩考
核与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健康桥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及其绩效的管理
和考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1/2以
上。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董事会在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及员工应给予积
极配合。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有权查阅以下资料:
(一)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经营目标;
(二)公司的定期报告;
(三)公司的财务报表;
(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六)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
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第四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十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应按实际需要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可提议召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临时会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述董事、委员提出的开会要求。
第十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可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在保
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会议。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的,其他两名委员可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十六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于会议召开3日前发出会议通知。
情况紧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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