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关于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米开罗那”)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东方投行派出谭轶铭、方瑞荣、李楠、吴博彦、汪岳瑜、周乾豪、陈蓉、谢颢玮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米开罗那进行辅导。其中,由方瑞荣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拥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且均为东方投行正式员工,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东方投行依据《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
作。本辅导期(第四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根据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本期辅导主要采用组织自学、现场实地考察、会议讨论、电话沟通等辅导方法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继续协助并督促米开罗那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督促米开罗那的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2、继续协助米开罗那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帮助米开罗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通过对米开罗那管理层的访谈以及业务资料查阅等方式,与管理层讨论公司未来战略定位、发展思路的合理性,帮助公司进一步明确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细化募投项目规划。
二、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1、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辅导对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直至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要求,并在持续规范运行过程中巩固前期内控规范成果。
2、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规划及细节需进一步确定并论证
目前公司已经基本确定募投项目的投向、资金规模、实施时间周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不断明确和完善有关细节。辅导工作小组将协助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相关实施细节进行明确和细化,并与公司以及公司聘请的募投可研机构一同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使其进一步
理解和掌握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继续为:谭轶铭、方瑞荣、李楠、吴博彦、汪岳瑜、周乾豪、陈蓉、谢颢玮,其中方瑞荣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东方投行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
(二)主要辅导内容
1、持续关注公司业务、财务、法律、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控制度;
2、督促辅导对象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上市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
3、公司已完成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申报并获受理,后续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反馈及各项法规、规章要求,辅导公司满足挂牌各项要求,帮助公司完成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工作,并在公司成为公众公司后,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挂牌阶段承诺的各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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