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7
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章 程(草 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
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由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术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31000075985137X2。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Mikrouna Mech. Tech. Co., Limited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亭谊路111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00.00万元。股份总数10,700.00万股,每
股金额1.00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技术总监、企业规划总监等。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技术进步,为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隔离屏蔽类箱室、真空设备、手套箱、自动化人工智能生产线、物联网高端智能装备、隔离类和防护类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智能无人工厂生产线的生产制造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机构”)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第十七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各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上海米开罗那机电技
术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万新军 6,800 68.00 净资产折股 2022.08
2 万英南 1,900 19.00 净资产折股 2022.08
3 韩思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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