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4240 证券简称:米开罗那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3 年 5 月 31 日,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米开罗那”或“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签署了《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
“上海证监局”)报送了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
(三)完成辅导备案
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辅导
备案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5日,辅导机构为东方投行。
(四)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 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2
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已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
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
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米开罗那因此由东方投行转为东方证券作为辅导机构并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参与了辅导工作,公司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自公司完成辅导备案之日起,辅导机构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更新并向上海证监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说明辅导期工作进展情况。辅导机构分别已于 2023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月
9 日、2024 年 4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向上海证监局报
送了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公司的辅导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151.69 万元、10,115.99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7.67%、34.73%。
挂牌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负面情形。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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