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874242 证券简称:美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和《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后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其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我们对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无异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伍俊雄、陈培钢、徐勇、史新、李冉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伍俊雄、陈培钢、徐勇、史新、李冉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财务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 年度不向股东分配现金股
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经审阅,该利润分配方案主要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市场规划,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是基于公司现状并结合董事实际履职情况确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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