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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美亚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4242 证券简称:美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及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诚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
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负责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内部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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