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4242 证券简称:美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及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但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拟辞任委员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九条 经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十条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
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规则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本
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并遴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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