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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美亚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4242 证券简称:美亚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及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事项;

(十)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且应当提供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不含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情形)、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限制外,股东会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贷款等事项的资产运作权限。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股东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6个月内举行。

第八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规定持股股数按该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当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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