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8
证券代码:874244 证券简称:惠尔顿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及《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
信息披露基础上,与投资者就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沟通,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和认同,同时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市场和投资者信息的双向互动式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
财经和行业媒体、投资者关系顾问、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等。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诚信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投资者。
(三)公平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性和连续性,避免选择性和差异性披露。
(四)透明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除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应主动、公平地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允许披露的信息。
(五)互动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和良性互动。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五)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
(三)组织安排投资者交流活动,管理投资者预期,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采集、整合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开展资本市场研究,并向管理层反馈;
(五)开展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其他事务。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有关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等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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