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244 证券简称:惠尔顿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6)。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交易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650,000 股,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1.48%-2.73%,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6,84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减少不超过1,200,000股。具体情况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资金与股数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224 条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
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2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8月17日,工作日9: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皇吉浦路276号
联系人:王乾辉
联系电话:0574-27722828-680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22
(一)《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于 2025 年7月4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关于宁波惠尔顿婴童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减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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