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1 16:14:21 股吧网页版
慧影医疗: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1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4245 证券简称:慧影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慧影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柴象飞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0 人。

董事方元、李萍、叶丹、段炜、余雪琴、姚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1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三年。

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柴象飞先生、郭娜女士、方元先生、牟刘杉先生、李萍女士、刘福祥先生、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符合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叶丹、姚阳、段炜、余雪琴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计算,任期三年。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提名叶丹先生、姚阳先生、段炜先生、余雪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4-031

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叶丹、姚阳、段炜、余雪琴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