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245 证券简称:慧影医疗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慧影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涉及名称:股东会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设一名代表公司执行
人。 公司事务的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00 万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股,均为普通股。 3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或者本公司之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外。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