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246 证券简称:金叶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本
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金叶众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在委员范围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少于 2 名时,
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主营业务范围及其调整、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年度财务预决算;
(二)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应上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关联交易和捐赠事项;
(三)股份制改造、与其他企业重组;
(四)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子公司的有关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等。见;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确有需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战略委员会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前述董事、委员提出的开会要求。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 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
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经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七条 会议通知应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以专人或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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