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4-28
关于深圳天润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 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楼 邮编:51804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目录
释 义 ......3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6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7
一、公司的概况......7
二、公司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批准和授权......8
三、公司符合《业务规则》和《基本标准指引》等规定的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条件8
四、公司的设立......11
五、公司的独立性......16
六、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8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21
八、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分支机构......24
九、公司的业务......31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32
十一、 公司的主要财产......43
十二、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46
十三、 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48
十四、 公司的章程制定与修改......48
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49
十六、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55
十七、 公司的税务......57
十八、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59
十九、 公司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62
第三节 公司本次挂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63
关于深圳天润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三板字[2017]第005号
致:深圳天润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与贵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等的相关业务规定,为贵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简称 全称或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股份 深圳天润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天润控制
天润有限 深圳市天润仪表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改制前的名称
天行致远 深圳市天行致远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深航 上海深航仪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航开特自控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北京中航 司
深圳市中航电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
深圳中航 公司
开特设备公司,深圳中航持股100%的美国子公司,天
美国开特 润控制的孙公司
上海立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浩联物
上海立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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