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249 证券简称:邦泽创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7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已作出相应承诺,公司制定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保证其出具的有关承诺能够切实有效地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7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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