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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19:06:21 股吧网页版
邦泽创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4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74249 证券简称:邦泽创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42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广东
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石军伟、张用增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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