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存在,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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