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74249 证券简称:邦泽创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莞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简“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订了《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4 年1 月 30 日,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
公告编号:2025-080
(四) 通过辅导验收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广东证监函(2025)743 号),公司在东莞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广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0,762.24 万元、14,793.18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3.18%、43.30%,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广东证监函(2025)743 号)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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