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137
证券代码:874249 证券简称:邦泽创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5060005),
北交所已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上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audit_disclosure.html。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邦泽创科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 具 体 详 见 :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07-10/1752146408_020273.pdf。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公告编号:2025-137
1 号——申报与审核》等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应于收到审核问询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即 2025 年 8 月 7 日前)提交回复文件。
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后,公司及中介机构就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 逐项核查、落实。由于相关回复工作涉及工作量较大,为保证问询回复质量,公司已
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回复的申请,将问询函回复时间延后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广东邦泽创
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
文 件 已 在 北 交 所 官 网 披 露 , 具 体 详 见 网 址 :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617。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 十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北交所提交
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
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向
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恢复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申请。2025 年 10 月 29
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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