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5 年
度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拟定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 年度
(三)、薪酬标准
1、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
2、未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董事,则不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独立董事津贴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4、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并依据其实际绩效对薪酬采取浮动考核。
公告编号:2025-056
6、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在董事薪酬方案中予以规定。
7、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合并范围以外的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亦不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本项议案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合理,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6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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