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申请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41,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总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且该融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逐步提取使用,授信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的相关批复为准。融资业务的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时与银行具体协商确定,具体情况以签署的融资合同及其他文件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期限及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融资授信额度及额度内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进行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要,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
董事王海风、耿爱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向应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的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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