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5:35:08 股吧网页版
新吴光电: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哲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754,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3,245,99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986,898 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5,232,888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智能屏显盖板 360 万片建设项目 24,675.62 13,000.00

合计 - 24,675.62 13,000.00

公司可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具体调整。如果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上述项目资金缺口。如果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总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多余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资金并支付项目建设剩余款项。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