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保荐机构经过审慎调查与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会的研究,认为发行人的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北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使用的词语简称含义与《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发行人概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3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 4
四、发行人研发水平...... 5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7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7
第二节 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2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情况...... 13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13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13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13
第四节 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4
第五节 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15
第六节 发行人针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16第七节 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以及
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的说明 ...... 17
一、发行人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7
二、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19
三、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意见...... 19
第八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24
第九节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 26第十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保荐结论 ...... 27
第一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SHINWU OPTRONICS(SUZHOU) CO.,LTD.
证券代码 874250
证券简称 新吴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7938333003
注册资本 5,775.401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哲
成立日期 2006 年 10月 19 日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友谊路
368 号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友谊工业区
邮政编码 215222
电话号码 0512-82880066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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