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光电: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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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4
公告编号:2025-164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 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新吴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王丹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丹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王丹先生完全具备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王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职 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海风、耿爱华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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