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09
公告编号:2025-170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6 月 2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5060045),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具
体详见: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661 。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2025-07-22/1753183930_120580.pdf 。
公告编号:2025-170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延期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53)。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苏州新吴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三)中止审核
公司首次申报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
即将届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
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
审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
公告编号:2025-170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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