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182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哲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公告编号:2025-182
以及《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情况,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184)。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海风、耿爱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