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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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183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9 月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海风、耿爱华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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