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250 证券简称:新吴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哲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发展考虑,经认真研究和审慎论证 后,决定调整资本市场战略规划,经与保荐机构深入沟通,公司拟终止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海风、耿爱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申请,公司拟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终止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海风、耿爱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中应由股
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24)。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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