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874251 证券简称:衡美健康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杭州衡美食品科技有限
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96640489J。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审核通过,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Hengmei Health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纬六路 8 号,邮政编码:
3111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衡于行,美于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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