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公告编号:2025-098
证券代码:874251 证券简称:衡美健康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衡美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仔细审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出具的《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5-098
独立董事:盛杰民、王晓楠、苗泉、刘书来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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